新華社報道,3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收到關於鞠某某涉稅事項的實名舉報。自2025年9月起,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多次收到類似舉報線索,經認真核查,未發現舉報所反映的涉稅問題,並已向舉報方反饋了調查結果。根據《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因為本次舉報是對已經查結的同一檢舉事項再次檢舉,且沒有提供新的有效線索,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依法不予受理。

稅務部門將持續加強稅收監管,一體推進查處違法、優化執法、促進守法、保護合法,努力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和誠信納稅的稅收生態。感謝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關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