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歉 已去交警部門受罰

近日,黃曉明晒出一波與兒子騎行的打卡照片,因孩子未滿12週歲,引發熱議,就此黃曉明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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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黃曉明通過微博發佈照片,照片中,他本人騎著共享單車,9歲的兒子則騎著普通兒童自行車,在人行道前擊掌、合影,畫面溫馨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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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對此似乎並不買賬,“溫馨是真的,但9歲娃不能騎車上路也是真的”。類似留言並非找茬兒,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須年滿12週歲。

目前,黃曉明個人微博賬號已看不到該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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