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癱瘓女孩誤買演唱會退票遭拒 最新進展:已退票

近日,16歲癱瘓女孩誤買鄧紫棋演唱會退票遭拒,平臺迴應引發爭議。

據求助者歐陽先生稱,自己16歲女兒欣欣癱瘓在床且存在認知障礙,因一時手誤在“摩天輪”票務平臺購買了4月9日鄧紫棋中國臺北站演唱會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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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發現後立即申請退票,平臺卻要求必須提供法院出具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證明,否則按“售出不退”規則拒絕。

4年前的一場車禍讓欣欣昏迷近三個月才甦醒,醒來後她已無法說話、四肢癱瘓,經司法鑑定為肢體一級殘疾、精神二級殘疾,連吃飯喝水都只能依靠胃管勉強維持。日常生活完全離不開他人照料。

“高額的康復費用已經掏空了家庭的全部積蓄,萬般無奈之下,我們只能中止治療,把女兒接回家中照顧。”歐陽先生滿是苦澀,女兒遭遇飛來橫禍之後,雪上加霜的是,妻子也被診斷為系統性紅斑狼瘡,需要長期服藥喪失了工作能力。“現在家裡的唯一收入就是我出去跑網約車,維持最基礎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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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先生介紹,女兒平時臥床在家,僅兩隻小拇指能動,他給她準備平板電腦用來消遣,簡單交流也靠打字完成。

“女兒以前就喜歡聽鄧紫棋的歌,估計是看到了她的演唱會,不小心點進去的。”歐陽先生說,女兒的微信綁定了銀行卡,卡里的存款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給她存進去的應急錢。

歐陽先生表示:“我們本來就是低保家庭生活困難,女兒根本無法去聽演唱會,這筆開支實在是讓我們難以承受。”

歐陽先生氣憤地表示,當他打通票務平臺客服電話,將女兒的實際情況向對方詳細陳述,懇請平臺幫忙退票時,客服卻回稱,按照平臺規則,已售出門票無法退款,除非讓法院提供購票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證明,並且證明是她本人購買的才能退。

“我去哪裡開這樣的證明?而且還要證明是她本人購買,意思是我要拿著手機拍下來才算?要是我能看到她在購票肯定第一時間就直接制止了。”歐陽先生直言,平臺的要求完全是強人所難,根本不考慮實際情況。“我們家本來就是低保家庭,這2000元的門票錢就是我們家一個月的生活費,實在是承受不了這個損失。”

“新民幫儂忙”欄目接到求助後介入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報道刊發後,“摩天輪”票務平臺高度重視,第一時間介入協調處置。平臺解釋稱,該訂單為中國港澳臺地區非實名制購票,此類門票原本不支持退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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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考慮到欣欣身患重度殘疾、家庭經濟困難的特殊情況,在家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後,平臺決定主動承擔此次退票產生的全部損失,為其辦理全額退票——2015元票款已全額退還。

同時,平臺方表示,將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為欣欣父女提供門票支持,助力女孩就近實現觀看鄧紫棋演唱會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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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平臺頁面顯示該場次門票仍處於熱賣中,退票規則明確標註“不支持退”,服務說明僅以小字註明“由於文體演出的特殊性,本產品不支持退票,敬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