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註AI生成絕非免責條款 網民造謠立交橋倒塌被制裁

跟隨時代科技發展,發佈假視頻,即便標註“AI升成”就能免責嗎?顯然不是如此。

據央視新聞近日報道,今年3月8日,四川射洪網民廖某為博取流量、吸引關注,利用AI技術生成“重慶南岸立交橋倒塌”的虛假險情視頻,並在短視頻平臺發佈。

這條時長10秒的視頻畫面顯示橋樑斷裂、煙塵滾滾,有車輛被砸,上線約12小時內點贊超5700、轉發超1100,引發部分網友恐慌。

重慶南岸區委網信辦接到舉報後立即核查,發現視頻存在明顯AI造假痕跡:車輛文字和車牌異常、車輛受損及行人反應不符合常理,且南岸區並無該橋樑,也未發生此類事故。

標註AI生成絕非免責條款 網民造謠立交橋倒塌被制裁

川渝兩地部門協作聯動,迅速鎖定發佈者為四川射洪網民廖某。

經查,廖某不僅發佈了這則立交橋倒塌虛假視頻,還曾批量生成車禍、鬥毆、政府強拆等不實內容,長期惡意利用AI技術編造虛假信息博取流量。

到案後,廖某對其造謠傳謠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深刻認識到錯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故意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擾亂公共秩序)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不得利用 AI 生成傳播虛假有害信息)相關規定,射洪公安依法對廖某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同時關停其用於發佈虛假視頻的網絡賬號,下架所有違規內容。

重慶市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處置科科長譚婧伶明確指出:標註AI生成絕非免責條款,這只是內容標識的合規要求,絕不能抵消編造謠言的法律責任;司法實踐中,以“AI生成”作為抗辯理由,法院通常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