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在遼寧本溪車站進站安檢口,安檢人員在檢查時發現旅客叢某攜帶的充電寶不符合鐵路乘車安全規定,告知其無法攜帶進站。
安檢人員與叢某反覆溝通解釋相關安全要求,但叢某始終不願配合,堅持己見,情緒激動之下,他竟將該充電寶狠狠摔砸在地面,充電寶當即冒出濃煙並起火。


車站工作人員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及時將火情撲滅,未造成人員受傷及更大安全隱患。
事後,鐵路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現場違法情節,對叢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違規鋰電池、充電寶屬於易燃易爆危險品,受到撞擊、擠壓極易引發燃燒爆炸,嚴重威脅列車運行和旅客安全,鐵路部門再次提醒,旅客出行需嚴格遵守安檢規定,自覺配合檢查,切勿因一時衝動觸碰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