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W快充頭實際只有22.5W 有商家承認快充“120W”只是型號

據媒體報道,近日有網友反映自己購買的“120W”充電器充電速度緩慢,引發了對充電器功率虛標問題的廣泛關注。

調查發現,多家電商平臺銷售的“120W”“100W”快充頭,實際輸出功率大多僅為22W至22.5W。部分商家甚至坦言,“120W”只是產品型號或商標,並非真實功率。

業內人士指出,這類虛標充電器普遍缺乏過載保護,紋波高,不僅嚴重損耗手機電池健康度,外殼也多采用非防火材質,短路後容易起火,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類似現象並非個例。此前,“千禾0醬油”中的“千禾0”被註冊為商標,“壹號土豬肉”實為“壹號土”豬肉。照此邏輯,“120W充電器”也很可能只是“120W”牌充電器,數字與真實性能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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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類“心機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26年3月發佈《關於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確將重點治理註冊商標與商品名稱、宣傳語搭配使用、導致公眾誤認的行為。

正在修訂中的《商標法》也將從審查源頭、使用監管和處罰力度三方面收緊,明確將“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產地等產生誤認”列為不予註冊的情形,並將處罰環節從註冊後無效前移至申請階段。

四川省消委會法律顧問謝文強認為,商家以“120W是產品型號而非功率”為由辯解,在法律上難以獲得支持。

他援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指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商家在商品主圖、標題和產品外殼上突出標註“120W”“120W超級閃充”“30分鐘充滿95%”等字樣,足以誤導消費者,使其誤以為充電器具備120W的充電功率。

即便詳情頁中在不起眼處標註了實際功率為22W,或事後聲稱“120W只是型號”,謝文強認為,這種“以顯著方式誤導、以隱蔽方式披露真相”的做法,依然構成虛假宣傳和消費欺詐。

他建議,遭遇此類虛標產品的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主張“退一賠三”;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可按五百元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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