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胞兄訴電影《梅豔芳》侵權:本人持有相關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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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據媒體報導,2日,梅豔芳的哥哥梅啟明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稱這部電影侵犯了他的商標權,其表示,自己擁有“梅豔芳”“Anita Mui”的商標,要求法庭禁止片方繼續侵犯商標,強制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物品,申索賠償、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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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瞭解,其2004年申請了“梅豔芳”及“Anita Mui” 的商標,但目前已是無效狀態。片方回應稱,《梅豔芳》電影的製作是在合法的基礎下進行的,對於梅啟明的起訴已交給法律團隊處理,現階段不作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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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補充一下背景說明,梅家共4個孩子,梅啟明是老大。梅豔芳在去世的時候,立遺囑把自己大部分遺產給了好朋友劉培基,但依然留下了不少基金保證家人生活。其母親覃美金每月可以得到7萬港元的生活費,他還給已故二哥、三姐的4名子女留下了170萬港元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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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其母和哥哥並不滿足,梅豔芳離開後,其母就馬上起訴,要撕毀遺囑,重新分配遺產。哥哥梅啟明多次協助母親起訴梅豔芳委託的遺囑執行人匯豐,意圖一次性拿到梅豔芳留下的所有錢。同時梅啟明還成立了一個“梅豔芳國際紀念館”,並在旁邊開了一家馬來西亞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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