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廣電總局:播音員主持人要淨化交際圈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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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行為和社會活動管理,中央宣傳部辦公廳、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25日釋出《關於進一步規範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行為和社會活動管理的意見》:

《意見》指出,播音員主持人作為媒體的形象代表,承擔著堅持正確導向、傳播先進文化、引領文明風尚的重要職責。

具體要求如下:

聚焦政治素質培養,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各級宣傳部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播出機構要教育引導播音員主持人,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職業道德建設作為立身之本,自覺抵制名利誘惑和低俗庸俗媚俗,淨化“交際圈”“朋友圈”,始終珍惜榮譽、謙虛謹慎、愛崗敬業,塑造良好公眾形象,做德藝雙馨的新聞工作者、文藝工作者。

明確審批管理要求。對於播音員主持人參加外單位的社會活動,各播出機構要統一管理、分類施策,實行事前報批或報備制度。

規範網路資訊釋出。各播出機構要把播音員主持人作為加強網路傳播、佔領網路空間的重要力量,努力把播音員主持人的線下影響力延伸到線上。

嚴格持證上崗規定。不得使用無執業資格證書和未按規定進行執業註冊的人員擔任播音員主持人。

加強合作節目管理。不給有醜聞劣跡、違法失德等問題的人員提供出鏡發聲渠道。

壓緊壓實管理責任。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的單位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透過對不良風氣、劣跡人員發聲譴責等形式發揮行業監督作用,推動形成良好行業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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