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情仇二十年,傳奇的版權之爭終於落幕

發佈日期

2023年8月9日,世紀華通(盛趣遊戲的母公司,盛趣遊戲前身為盛大遊戲)釋出一則公告,名為《關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簽署〈傳奇2 和傳奇 3 遊戲合作協議〉的公告》。在這則公告裡,世紀華通稱其自身及子公司亞拓士(Actoz)已與ChuanQi IP公司(韓國公司娛美德WeMade的子公司,以下簡稱CQ)簽署了遊戲合作協議,亞拓士獲得了CQ授予的關於《傳奇2》(國內名為《熱血傳奇》)與《傳奇3》兩款遊戲的“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可分授權的權利”。根據協議,此處的“權利”被描述為“包括原版遊戲、衍生遊戲、服務工具、維權、衍生產品、虛擬產品,以及影視作品的權利”。

作為獲取這項權利的代價,亞拓士每年需要向CQ支付10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45億元)的合作費,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在按時支付下一年合作費的前提下,每次可以續約一年,最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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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微博@世紀華通集團

用更簡單的話語來描述,你可以大致將這則公告理解為,世紀華通及子公司亞拓士與娛美德正式握手言和,以五年27.35億人民幣為代價,向娛美德換取了國內“傳奇”的唯一版權。此後,國內一切關於“傳奇”的產品,都必須經過亞拓士的授權。自此,從2003年開始的,盛大、亞拓士、娛美德三家公司之間長達20年的“傳奇”版權糾紛,終於塵埃落定。

請原諒我用不那麼易讀的文字描述這場糾紛案的終結——要想嚴謹地寫出他們之間矛盾的終結,使用他們的官方公告中的措辭,是不得已的選擇。如果你也曾瞭解些許關於這場版權戰爭的細節,應當能理解在這最後關頭使用嚴謹措辭的必要——畢竟在歷史上,他們不止一次地握手言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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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是當今國內遊戲產業最大的遊戲IP之一。在2020年,伽馬資料對“傳奇”這一IP價值進行過調查,根據其結果顯示,當時“傳奇”IP累計創造的價值已經超過了900億人民幣。他們還預測在接下來三年中,這個數字會達到1300億。雖然在當下遊戲圈的普遍認知中,“傳奇”都不是一個具有多少正面意義的名字,與這個名字相關聯的諸多作品與遊戲行為,都幾乎走在了“遊戲”這條道路的反方向上。可在我們所認知的“主流”遊戲話語圈之外,每年都會出現一批又一批新的“傳奇”手遊與頁遊,吸引著無數習慣了“傳奇”的玩家在其中“一刀999”——“傳奇”仍然繁榮,甚至比當初的輝煌年代要更加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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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伽馬資料《“傳奇”IP影響力報告》

而在這片繁榮之上,從2003年開始,2007年告一段落,2015年又再起爭端直到現在的“傳奇”版權之戰,始終是懸在眾多國內“傳奇”遊戲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箇中錯綜複雜的糾葛帶來的深遠影響,貫穿了千禧年後中國遊戲產業的20年發展。它幾乎是個完美的遊戲產業商業運作的反例,也是中國遊戲產業自誕生以來最為重大的一次版權糾紛案件,無論是在端遊、頁遊還是手遊時代,對它的觀察都具備相當的參考價值。故而,在其迎來意料之外的終結時,審視其過往二十年來的種種,在我們看來是有意義的——另外,哪怕你僅僅抱著看熱鬧的心態來看,這二十年來的峰迴路轉與恩怨情仇,恐怕也能給你帶來不亞於看武俠小說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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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的誕生是個充滿戲劇性的過程。

《熱血傳奇》原名《瑪法傳奇2》,遊戲的初代是韓國遊戲公司亞拓士的產品,也是當時他們的支柱產品——當然,有《天堂》在,《瑪法傳奇》初代在當時的韓國自然也不是多麼值得一提的產品。

開發了《瑪法傳奇》初代的開發人員,是亞拓士的創始人之一樸瓘鎬。樸瓘鎬在完成初代開發後從亞拓士中獨立了出來,成立了娛美德。《瑪法傳奇2》——也就是國內最熟悉的《熱血傳奇》,便是這家公司的產品。不過即便獨立了,樸瓘鎬仍然跟亞拓士保持著一定的聯絡,娛美德在創立之初接受了亞拓士的注資,亞拓士佔股比例甚至達到40%。這種千絲萬縷的聯絡,讓娛美德選擇將《瑪法傳奇2》的代理發行權交給了有更豐富網遊運營經驗的亞拓士,同時約定“雙方共同享有遊戲的著作權”——當時,有報導稱亞拓士與娛美德的約定其實還有一條,那就是等到娛美德站穩腳跟後,亞拓士便會歸還《瑪法傳奇2》的版權。但計劃趕不上變化,後來各種情況的發展,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共同著作權”的存在,也因此成為“傳奇”版權爭端的根源之一。

2001年,亞拓士到中國尋找《瑪法傳奇2》的海外合作伙伴,屢次碰壁後遇上了剛成立盛大不久陳天橋。彼時,陳天橋頗有魄力地拿出了公司賬面上最後的30萬美金買下了遊戲兩年的代理權,並在幾個月的時間內靠著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搞定了遊戲的伺服器、寬頻和點卡代理,將這款改名為《熱血傳奇》的遊戲推行上線。關於《熱血傳奇》是如何在盛大出色的運營下成為當時中國第一網遊的故事有很多,不過本文不是盛大發家史,這部分大家感興趣可以自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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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後,《熱血傳奇》成了一個真正的“傳奇”。

根據2003年1月CNNIC釋出的《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表示,2002年中國上網使用者數為5910萬。而2002年11月盛大方面公佈的遊戲總註冊賬號數,就達到了7000萬。

根據IDC中國總部公佈的研究資料,中國線上遊戲2002年的市場規模為9.1億人民幣。而光《熱血傳奇》一家,一年來的營業額就達到了6.8億人民幣,佔據的市場份額超過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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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中國青年報《中國網路遊戲拉動上百億元產業收入》

一年前還名不見經傳的兩家韓國小公司,以及一家草創未就且瀕臨破產的中國公司,都在這份高得誇張的收益幫助下“小蝦米變大鯨魚”。

然而,問題也出在這份極高的收益上——為了吞下更多的利益,三家公司都開始有了小動作。

根據盛大與亞拓士簽署的代理條約,韓方需要為盛大提供技術支援以及遊戲的後續升級版本。2002年娛美德已經基本完成了《傳奇3》(盛大稱之為“傳奇2.0”)的開發工作,按照此前的協議,盛大認為他們無須支付額外的代理費用,便能拿到《傳奇3》的代理權。但娛美德卻表示,《傳奇3》並非《傳奇2》的升級版本,而是其“後續版本”,兩者有根本性的不同。故而,不同意盛大的想法,轉手就在韓國將兩款遊戲分開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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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美德與盛大之間從一開始便存在著不少罅隙。盛大在代理《傳奇2》後沒有沿用遊戲原本的名稱,反而將其改名為《熱血傳奇》,甚至為此註冊了商標的做法,一直都讓娛美德感到不滿,認為這是對他們著作權的侵犯。而在關於《傳奇3》的問題上娛美德為何會如此不合作,除了盛大私自改變遊戲名稱的做法外,最主要的原因或許在於娛美德希望為《傳奇3》尋找一個新的合作方。這樣,他們就可以拿到這個遊戲的全部代理收益,無需與亞拓士分成——按照《熱血傳奇》的代理協議,娛美德只能拿到盛大給予的27%應收分成中的70%。即便如此,在《熱血傳奇》誇張的營收能力下,這部分收益仍然撐壞了娛美德。但顯然,娛美德並不對此感到滿足。

抱著這樣的想法,在2002年3月,娛美德繞開了亞拓士單獨找上了盛大,希望將亞拓士排除在外,跟盛大簽署關於《傳奇3》的一對一代理協議——雖然當時娛美德與盛大的相處並不融洽,但盛大在國內關於傳奇的運營已然證明瞭他會是個出色的合作伙伴。只不過,陳天橋並沒有同意娛美德的提議,反而轉頭便將這件事告知了亞拓士。

從此開始,盛大、亞拓士和娛美德三方之間的信賴關係,便出現了嚴重的裂痕,尤其是娛美德與盛大之間。之後的“傳奇”版權之爭,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娛美德在與盛大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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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痕的出現,讓這幾位合作伙伴之間的猜忌越發嚴重。娛美德開始消極應付盛大提出的技術支援,作為遊戲的開發者,娛美德的技術人員對於當時的“傳奇”維護,是非常重要的。盛大原本想透過合同強迫娛美德為其提供技術服務,結果在查閱合同後赫然發現合同裡寫明的技術支援提供者是亞拓士,而非娛美德——從這點來看,在一年前簽署合約時,盛大完全沒有弄清楚娛美德和亞拓士之間奇妙的關係。既然韓方沒有違反合同,那麼盛大便對這一結果無可奈何,只能自己來對遊戲進行維護。從2002年年中開始,國內《熱血傳奇》的維護與升級事實上都是盛大這個代理運營商完成的——從代理商的身份來看,這種行為是非常危險的,私自修改代理的遊戲程式有嚴重的侵權嫌疑,在後來三方的口水大戰中,這點也被拎出來攻擊過。

不過,娛美德並不是當時三方中唯一不“地道”的,盛大也有著自己的“過牆梯”——對韓方隱瞞遊戲的真實收入。

從《熱血傳奇》爆火開始,娛美德和亞拓士就一直懷疑盛大給他們的不是真正的收入資料。他們認為盛大並非上市公司,財務狀況不透明,因此在收入數字上的交接需要更可信的資料。然而,盛大提交的銷售收入數字卻只是單方面簽署的一份報表,既沒有經過權威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也並非上繳稅務部門的財務報表,很難真正意義上代表遊戲的真實收入。

這份懷疑在2002年《熱血傳奇》同時線上人數突破60萬後達到了頂點,亞拓士和娛美德都認為這種破紀錄的成功,帶來的不應該是當時的分成費用。再加上當時盛大經常拖欠遊戲的分成款——盛大對此給出的說法是由於遊戲太過火爆讓收入核算變得困難,加上跨國支付,導致分成款的結算與打款有很多障礙——兩家公司便提出進入遊戲的收費伺服器檢視具體收入情況,但這個要求被盛大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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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南方網《盛大遭遇拆臺《傳奇》何來滅頂之災》

此時。盛大拖欠的分成費已經超過了三個月的份額,亞拓士和娛美德無法忍受這種做法,中韓雙方的信任關係在此時第一次破裂了。

2002年7月9日,亞拓士單方面通知盛大代理合同終止,理由是盛大拖欠分成款超過兩個月這一點嚴重違約。而盛大方面則認為韓方的做法“不仁不義”,稱韓方不根據合同規定提供遊戲的技術支援也是違約,同時娛美德私下就《傳奇3》尋找新代理商的做法更是對盛大方權利的侵佔,只是他們出於“道義”的考慮沒有主動終止合同,有韓方“惡人先告狀”的意思。

這次矛盾的激化在經由媒體曝光後,引起了一片譁然。即便《傳奇2》的著作權歸屬於亞拓士和娛美德,但在當時提起“傳奇”這個名字,最直接關聯的物件仍然是盛大。盛大圍繞“傳奇”的運營所做的努力,讓這個IP有著很深的“盛大”烙印。故而,娛美德和亞拓士提出與盛大解約,在外界看來是很消極的訊號。根據當時的統計,一旦“傳奇”代理協議終止,牽扯其中的三家公司都可能面臨上億美元的損失。而當時營收結構中有八成來自代理“傳奇”的亞拓士,作為三者中唯一的上市公司,甚至因為這則通知股價暴跌近80%,從高峰期的37800韓元一路跌到8300韓元。

過於嚴重的後果,讓三方恢復了一定的冷靜,重新坐到了談判桌上並給出了自己的讓步。在通知給出一週後的2002年7月14日,盛大、亞拓士和娛美德三方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協議中對此前三方的爭端都有對應的條款:

(1) 2002年7月9日的停運通知無效。

(2) 韓方有義務為盛大解決外掛等技術問題。

(3) 盛大擁有《傳奇3》的優先運營權且無需額外支付代理費用,韓方應在2003年1月前提供相應的運營程式。

(4) 盛大需付完此前支付的分成費,同時接受韓方檢視收費系統的要求。

然而在今天回過頭來看,這份“補充協議”可能更多隻是三方的“停戰協議”,“傳奇”帶來的收益仍然不斷增加,盛大甩開兩個合作伙伴單幹的心思越發明顯,娛美德對《傳奇3》的執念也並未放棄——日後這些矛盾,總會有再次爆發的時候。

只是他們估計都沒有料到,這次“爆發”會來得那麼快,那麼令人難以接受——2002年9月,《傳奇2》的英文伺服器程式原始碼在義大利運營商處被洩露。原始碼的洩露導致任何人都能夠架設自己的傳奇私人伺服器,也就是說玩家能夠玩到完全不受運營商束縛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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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年初,是中國遊戲從單機轉向網遊的時代節點。在談論中國遊戲史時,很多人都會下意識地去回憶20世紀90年代,中國遊戲產業剛剛萌芽之時的黃金年代。而大批次的中國遊戲人為何會在千禧年初這個節點選擇轉向網遊的開發,箇中原因錯綜複雜不說,除了最重要的網際網路普及、頻寬提升等時代要素催生出新的遊戲需求外,顯然網遊沒有“盜版”,也是頗為吸引那批在單機時代被“盜版”重創的遊戲人的因素。

然而,《傳奇2》原始碼的洩露徹底打破了這個認知。作為有史以來第一個出現“私服”的網遊,《熱血傳奇》的私服開啟了一個巨大的潘多拉魔盒,它不但催生出了一條全新的灰色產業鏈,同時還給所有網路遊戲運營商留下了一個可能永遠都無法解決的難題。從2002年9月底第一個英文版“傳奇私服”在國內出現開始,僅僅一週時間“傳奇私服”就完成了基本的本地化工作,沒過幾天就遍佈了中國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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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服”的出現,給當時如日中天的《熱血傳奇》帶來了巨大的打擊。遊戲的同時線上人數暴跌十幾萬,點卡銷售額在原始碼洩露後的第一個月就從200萬張掉到了150萬張,點卡賣不出去導致積壓,使得當時有許多次級點卡分銷商難以及時對盛大進行付款,這一度還影響了盛大的現金流。

有趣的是,“私服”帶來的影響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地發展成那麼大的規模,某種意義上與盛大當時對《熱血傳奇》的運營方式有一定的關係。在千禧年初,因為電腦尚未完全普及進每一個家庭,故而網咖仍然是大家玩遊戲的主要場所。在《熱血傳奇》上線之初,盛大很聰明地在網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們透過讓利的方式,讓各地網咖老闆都成了他們的次級點卡分銷商,從而讓《熱血傳奇》成為每一家網咖的重點推廣遊戲。為了讓網咖老闆賣點卡方便,他們甚至開發出了中國遊戲史上第一個“線上點卡充值系統”,網咖老闆只要輸入序列碼和玩家賬號,就能完成點卡的充值。

盛大的運作成功讓每一家網咖都在推廣《熱血傳奇》,而每一家網咖的大部分玩家都在玩《熱血傳奇》,也成就了盛大。然而在“私服”出現後,完全歸架設者個人的收益以及《熱血傳奇》這一名號帶來的強大營收能力,讓幾乎每一家網咖都開始架設起了自己的“私服”,成就盛大的“網咖”策略,也因此成了“私服”重創《熱血傳奇》的第一波攻勢的助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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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盛大很快採取了應對策略,透過各種途徑打擊“私服”,但從事實上來看,當《熱血傳奇》的原始碼被洩露的那一天開始,架設“私服”的便利性便讓這種現象幾乎難以被根絕。再加上當時“私服”出現還短暫地促進了一批早期中文網際網路的技術交流,許多玩家論壇上都有著關於“私服”架設過程中各種問題解決方案的討論,催生出了不少有能力進行“私服”架設、維護,乃至版本升級的專業團隊,更讓“私服”問題成為細碎且麻煩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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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上加霜的是,《傳奇2》原始碼在義大利洩露的短短兩個月後,《傳奇2》的原始碼又一次在韓國被洩露。而在這次洩露的原始碼中,甚至包括了尚未上線的《傳奇3》原始碼。兩次原始碼的洩露,讓《傳奇2》幾乎成了個“公開”的遊戲,“傳奇私服”因此越發壯大。從2002年到2005年湧現出了數以百計的“私服”版本,除了無憂版、藍色傳奇版、熱血風雲版、霸者之眼版等在遊戲原基礎上發展而來的版本外,甚至還出現了金庸版、仙劍版等等已經近似於遊戲MOD存在的“私服”版本。這種遍地都是“私服”,版本數之不盡的奇特狀態,早已發展成“傳奇”這個IP特色的一部分——對許多“傳奇”玩家來說,他們或許都從未見過“真傳奇”是什麼模樣,情懷全在各種各樣的“私服”之中。某種程度上,你甚至可以說“私服”維繫了“傳奇”的“生命力”,在後來的頁遊大時代中,借鑑“私服”來對遊戲進行改進,乃至《熱血傳奇》這個本體,也有過吸收“私服”玩法的舉措——不過這是後話,讓我們回到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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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兩次的原始碼洩露,給盛大帶來了無可預估的損失,尤其是第二次洩露事件還是在韓國本地發生的,這更讓盛大對兩位合作伙伴的信任跌至冰點。故而在“私服”出現後,盛大便一直要求亞拓士和娛美德對此事負責,不僅要求他們賠償自己的損失,還要求他們公開對盛大道歉。

但正如前文所說,在這之前,從未有人想到過網遊也會有“盜版”,私服的問題所有人都始料未及,故而在盛大與韓方公司的代理協議中,根本沒有任何條款涉及“私服”相關的問題。因此,娛美德和亞拓士都拒絕了盛大的要求,因為根據合同,他們沒有為此事賠償與道歉的義務。此外,他們還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希望盛大能夠在這個問題上與他們進一步協商。

在多次協商沒有任何結果後,盛大采取了一個相當激進的選擇——拒絕繳納分成費。

2002年11月21日,盛大在支付“傳奇”7月份的分成費時主動扣下了10%,同時單方面通知韓方公司,將會無限期地停止8月份之後的分成費支付——因為合同中沒有規定關於“私服”的問題,盛大所給出的理由是“韓方需要為盛大解決技術問題”。

不過,解決“私服”問題或許只是表面上的原因。在此後盛大與韓方公司的談判過程中,盛大提出的要提前拿到《傳奇3》的獨家運營權,同時將分成比例從27%降低到20%,或許才是他們的真實目的。

只是,短短半年間盛大兩次嚴重拖欠分成款的舉動,已經徹底惹惱了亞拓士與娛美德,在韓方公司看來這是嚴重違反契約精神與商業道德的。故而在數次與盛大談判,盛大仍然不願意支付分成款後,亞拓士和娛美德選擇了“掀桌”。

而這,便是日後曠日持久的版權大戰的直接導火線。

2003年1月24日,亞拓士單方面公開宣佈因盛大拖欠分成款,故而中止與盛大關於“傳奇”的代理合約,督促盛大盡快終止遊戲的運營,並將玩家的資料交予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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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南方網《盛大遭遇拆臺《傳奇》何來滅頂之災》

幾天後,盛大發布了一則措辭強硬的宣告,稱拒絕交付分成款完全是因為韓方在“私服”問題上不負責任的態度,韓方不但沒有認識到自身錯誤,反而單方面中止合作協議,是嚴重違約的行為。在宣告中,盛大還進一步強調他們仍然擁有“傳奇”在國內的唯一版權,不會停止對《熱血傳奇》的運營,韓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問題,他們會在接下來採取法律途徑解決,同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公佈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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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個故事接下來的發展,卻有著相當離奇的展開——盛大與韓方公司的博弈戰場並非法庭,而是別的東西。

半個多月後的2月17日,盛大在北京召開了“盛大網路自主研發新產品暨關於盛大-ACTOZ問題說明會”。從名字上可以看出,這場釋出會最主要的內容,是盛大即將釋出的“自研新產品”,而這個新產品名為——“新傳奇”,也就是後來大家所熟知的《傳奇世界》。盛大在釋出會上強調,這次的“新傳奇”是盛大“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的作品”,同時當下《熱血傳奇》使用者們的所有資料,都能夠平移到“新傳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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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浪科技頻道

在韓方宣佈要與盛大終止授權合同之際,盛大掏出了一個“自主研發”的同類競品“新傳奇”,堪稱“釜底抽薪”。即便在後續拿不到“傳奇”的後續代理權,盛大也完全能夠將使用者匯入到“新傳奇”中。

而韓國方面拿出來的對策,卻與盛大有著某種程度上的對應。2003年3月20日,娛美德與廣州光通通訊簽署了《傳奇3》的代理合約,光通通訊將獲得《傳奇3》在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代理權。

面對這始料未及的狀況,盛大和娛美德的表現也相當一致。

盛大方面稱韓方此前宣佈的終止合同嚴重違約,盛大仍然擁有“傳奇”在國內的版權,而根據協議《傳奇3》本應由盛大來進行代理,娛美德私自將《傳奇3》授權給光通的行為將會面臨法律的制裁。

娛美德則表示,“新傳奇”基本上就是《熱血傳奇》的複製黏貼,盛大隻做了一些很小的改動,一旦這個產品上線,他們就會向盛大發起訴訟。在一些採訪發言中,娛美德還說出過類似於“他們是假傳奇,我們才是真傳奇”的說法。

整個2003年的上半年,盛大和娛美德都在各自籌備著自己的《傳奇世界》和《傳奇3》,在公開場合他們屢次唇槍舌劍,互相指責對方“違約”。在娛美德的許多采訪中,他們甚至會說出“外掛是誰都會面對的問題,而且盛大還可能派人來攻擊我們”“《傳奇3》上線了,盛大就要完蛋了”這種話,毫不掩飾對盛大的不滿與敵意,充滿了現在已經不大看得到的草莽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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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玩假傳奇,來玩真傳奇”是“傳奇”的優良傳統,不可不品嚐(圖源:17173遊戲網)

在盛大和娛美德為《傳奇世界》和《傳奇3》唇槍舌劍之際,三方公司也緊鑼密鼓地籌備著即將到來的法律仲裁。2003年7月初,兩年前盛大與亞拓士簽訂的“傳奇”代理協議即將到期,盛大便在新加坡——代理合同中規定的仲裁地——正式向國際商會提交仲裁申請,要求娛美德和亞拓士賠償其損失。

隨後,亞拓士和娛美德也在韓國多次向媒體高調錶示將前往新加坡起訴盛大,要求盛大賠償拖欠的1200萬美元的分成費,以及自年初終止合同後獲得的約為5000萬美元的“非法”銷售額。

自2002年年中便開始的三方糾紛,在一年後終於準備進入法律程式。這次法律仲裁,無論是盛大方面還是亞拓士、娛美德方面,都在開始前擺出了極為強硬的態度。

然而接下來的事情發展,其精彩程度已經超出了“一波三折”能夠形容的範疇。

8月11日,仲裁即將進入正規程式之時,亞拓士和娛美德突然向仲裁機構申請將仲裁程式延期一個月。隨後,在延期申請提交的一個星期後的2003年8月18日,盛大與亞拓士又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突然秘密和解,不但取消了此前提交的仲裁申請,還簽訂了一份新的為期兩年的“傳奇”代理協議,這份代理協議的具體內容並沒有對外公佈,但有相當多的訊息指出盛大之所以能續約,靠的是高達400萬美元的簽約費用,以及29%的收入分成比例。

突如其來的轉折讓娛美德措手不及。當時的娛美德尚在摩拳擦掌,準備透過法律讓盛大“完蛋”,結果在仲裁程式還沒開始之前,一直以來的密切合作夥伴就把最重要的“傳奇”版權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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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浪遊戲頻道

直到一個星期後,娛美德才釋出公告,表示不同意亞拓士與盛大的續約決定,稱亞拓士在簽署“傳奇2中國地區延長合同”前完全沒有告知過娛美德,甚至在合同簽署後,娛美德仍然未能見到其全部條款,作為《傳奇2》的共同著作權人之一,亞拓士的做法是違反版權法以及雙方間的基本信義的。此外,在新的合同之中,完全沒有關於如何解決盛大《傳奇世界》對《傳奇2》侵權問題的條款,因此娛美德不能接受盛大繼續作為“傳奇”的合作伙伴,在此後仍然會透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亞拓士為何會在最後時刻調轉槍頭,直接原因出在娛美德自己身上。

在對抗盛大《傳奇世界》的手段中,向光通授權《傳奇3》是相當重要的一環。2003年8月份《傳奇3》上線後,註冊使用者很快超過1000萬,最高同時線上人數也突破了30萬,充分說明瞭這位“正統新傳奇”的商業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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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在於,娛美德與光通的代理協議中,並沒有亞拓士的位置。正如前文所述,娛美德一直都想為《傳奇3》找一個新的代理商,繞過亞拓士獨自拿下《傳奇3》的全部代理收益,而在與光通的協議中,娛美德得償所願,獨享了100萬美元的簽約費與30%的收入分成。

被娛美德拋下的亞拓士,在當時處在一個相當尷尬的處境。

自宣佈終止與盛大的代理合同後,亞拓士的股價便在不斷下滑,公司市值一再縮水,隨著盛大和娛美德相繼推出了《傳奇世界》和《傳奇3》,並確認了《傳奇3》的代理與自己沒有關係後,亞拓士便沒有任何籌碼擺脫對《熱血傳奇》的營收依賴。在這種情況下,與盛大和解顯然對他們來說是更有利的做法。而在新合同中,他們也以同樣的方式,回敬了娛美德,獨自吃下了新的代理收益。

雖然娛美德譴責亞拓士“背信棄義”,但鬧到這個地步,其實是個“你不仁,我不義”的結果。而在此之後,亞拓士和娛美德莫說攜手對抗盛大,單是他們兩家公司之間,就已經徹底撕破臉皮。

2003年9月30日,娛美德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起訴盛大侵權。10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了這一案件,作為共同版權擁有者,亞拓士也必須對此事發表意見。然而,剛剛從新的代理合約中拿到豐厚回報的亞拓士,對此事的看法卻與三個月前的強硬截然不同,不僅扮演著“本公司會致力於持續協調雙方立場”的“騎牆派”,還不斷強調著“此次訴訟僅與《傳奇世界》相關,對這一智慧財產權問題,在8月19日與盛大的協商中也曾討論過。這裡申明此次訴訟與盛大正在運營的《傳奇2》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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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拓士的話是重點,之後要考

與亞拓士已然離心離德的娛美德,此後的行事便全然不顧兩家公司的淵源。2003年12月底,亞拓士和娛美德的《傳奇2》代理協議到期後,娛美德馬上將《傳奇2》和《傳奇3》的韓服收費賬號從亞拓士改成了娛美德。

這一舉措直接點燃了亞拓士和娛美德之間的戰火,亞拓士立刻在韓國對娛美德提起訴訟,指責娛美德不顧雙方簽署的代理協議及補充條款,同時一年前娛美德未經亞拓士許可便把《傳奇3》授權給光通的行為,也被亞拓士認定為嚴重違約。

恩怨情仇二十年,傳奇的版權之爭終於落幕

圖源:新浪遊戲頻道

面對亞拓士的指控,娛美德也開始翻起了舊賬。娛美德稱亞拓士所言的補充協議根本不存在,合同到期更改收費賬戶是合理舉動。在與光通協商的過程中,娛美德多次邀請亞拓士加入締結三方協議,已經仁至義盡,是亞拓士對娛美德的建議不聞不問,才導致自己被排除在外。比起娛美德授權光通,去年8月亞拓士與盛大私自簽訂延長合同的行為,才是真正的“嚴重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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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浪遊戲頻道《侵權糾紛有新進展 Wemade起訴狀送達盛大》,多少有幾分情侶吵架的韻味

這場你來我往的口水仗足足打了三個多月,直到2003年4月29日,娛美德和亞拓士雙方才終於在韓國漢城法院的調解下達成和解。這次和解雙方都做了相當的讓步,且達成了一定的共識:

(1) 雙方共同著作權所有者的身份被再次確認,同時也確認了雙方都具備在海外進行簽約的權利。

(2) 雙方約定,盛大續約《熱血傳奇》的簽約費由亞拓士獨享,娛美德可從後續的分成費中拿到70%。而光通簽約《傳奇3》的簽約費則由娛美德獨享,亞拓士可從後續分成費中拿到20%。這條約定讓《熱血傳奇》和《傳奇3》在國內的運營都同時獲得了合法性。

(3) 雙方約定,互相支付此前拖欠的分成費。

在這次訴訟之前,許多韓國媒體都認為這雙方已經沒有和解的可能,因為這並不是雙方第一次將問題訴諸法庭。根據韓國媒體的統計,在此前一年多的時間裡,亞拓士和娛美德之間打了整整13場官司。

然而,這兩家最終還是戲劇化地達成了和解。

更戲劇化的是,此前還明確表示“將致力於協調雙方立場”的亞拓士無師自通了“變臉”能力,在達成和解的三天後,亞拓士就立刻公開表示將參與到娛美德針對盛大的著作權侵害訴訟中,此前和稀泥的態度蕩然無存,斬釘截鐵地表示“《傳奇世界》實際上就是剽竊並侵害《傳奇2》和《傳奇3》著作權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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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浪遊戲頻道

只不過,雖然亞拓士和娛美德互相扯完頭髮後成功站在了統一戰線上,但此時此刻的他們已經錯過了最後一次能與盛大平等對話的機會。

在2003年初,亞拓士和娛美德單方面撕毀“傳奇”的代理合約之際,盛大透過一系列的運作,獲得了軟銀亞洲基金4000萬美元的投資——這是當時國內整個網際網路行業金額最高的一筆投資,要知道當時股價一跌再跌的亞拓士也就這個市值。

憑藉著這筆投資,盛大在2004年5月13日成功在納斯達克上市。憑藉出色的財報,當年10月盛大的股價大幅度上漲,市值接近24億美元,相當於當時新浪和搜狐的總和——這兩位是當時國內的兩大網際網路巨頭。而在這之後,陳天橋透過發行可轉債的方式,很快獲得了2.75億美元的資金。

這筆錢的存在,讓盛大有了極為充足的底氣解決“傳奇”的問題——最起碼可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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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iThome新聞頻道

2004年11月,因為投資新專案失敗,加上對一直無法矯正的不健康營收結構感到悲觀,亞拓士的7名股東意圖出售公司的股份。剛剛拿到融資的盛大大手一揮,以9170萬美元的鉅額現金收購了亞拓士28.96%的股份,成為亞拓士最大股東,獲得了亞拓士的控股權。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後盛大還在不斷增持亞拓士的股票,在2005年2月完成了38%的增持,到2007年7月完成對亞拓士51%股權的收購,亞拓士也自此成為盛大的子公司。後世的版權之爭中,亞拓士的立場徹底變成了盛大的立場,國內的“傳奇”版權,也常常是盛大與亞拓士一同出面維護——但這是後話。

總之,透過“鈔能力”控股了亞拓士的盛大,在2004年末已經將“傳奇”的版權之爭從三家對壘變成了雙方角力。但需要考慮到的是,亞拓士其實也是娛美德的大股東之一,持有娛美德40%的股份,層層加碼的複雜關係也讓娛美德再也無法像此前那樣與盛大針鋒相對。

也因此,當時盛大和娛美德之間的關係相當古怪。一方面,在《傳奇世界》的版權問題上雙方仍然沒有放下爭端,北京一中院的侵權案仍在審理之中;另一方面,娛美德卻破天荒地為盛大開發出了真正意義上的“傳奇後續升級版本”。

2004年底,盛大公開宣佈將與娛美德攜手對《熱血傳奇》進行升級,並將在2005年推出大版本更新,帶來新的系統、道具、地圖和怪物等等。在此之前,盛大上一次更新遊戲大版本是在2003年5月,也就是說闊別兩年,盛大終於等來了一開始就想要的“技術支援”。據後來娛美德發言人所說,兩年間盛大自行維護升級後的《熱血傳奇》相較於韓方版本有相當多的不同,這讓他們必須派出技術人員對遊戲程式進行一定研究後,才能著手新版本的研發工作。言辭間,也對盛大修改程式與不公開許可權有些許怨懟——不知道說這話的時候,他會不會感到有一些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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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浪遊戲頻道

娛美德和盛大關係的緩和,讓這一場關於“傳奇”版權的紛爭有了終結的可能。

站在2004年年底看,基本可以判斷盛大已經擺平了兩位對手。但事實上,《傳奇世界》對《傳奇2》的版權侵犯官司,從2003年一直打到了2007年。據當時的媒體報導,盛大和娛美德在這三年多的時間裡經歷了4次不公開庭審以及無數次調解,最終在2007年2月初雙方才真正意義上地達成和解。

娛美德願意與盛大進行和解的原因,一方面在於這三年多時間裡的外部市場變化。

“傳奇”的“霸主”地位在這幾年裡接連受到了《夢幻西遊》《征途》等遊戲的衝擊,為了應對這些變化,盛大在2005年對《熱血傳奇》《傳奇世界》進行了免費化改造,成為“道具付費”模式的開創者之一。這一舉措,有效地穩住了當時《熱血傳奇》和《傳奇世界》的營收水平。反觀由光通代理的《傳奇3》,在“私服”氾濫、外掛橫行的衝擊下運營越發慘淡,不復當年初上線時與《傳奇世界》並駕齊驅的風采。也因此,到2007年,娛美德絕大多數收入實際上仍然來自盛大的分成費用,這個境況使得他們重新考慮起了與盛大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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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免費還有個專屬的百科詞條

另一方面,2007年前後娛美德也萌生了上市的想法。但想要上市,他們就必須從亞拓士手中收回那40%的股份。而在這次和解協議中,最重要的條款之一便是盛大允許娛美德以2000萬美元的“低價”回購那40%的股份,同時再一次認可了娛美德和亞拓士是“傳奇”的共同版權持有者。作為讓步,這次和解的另一條重要條款便是娛美德承認盛大擁有《傳奇世界》的獨立版權,且此後不會再以相似的理由對盛大及其關聯公司提起訴訟。

從2002年矛盾爆發開始,這五年間產生的共同著作權問題、始料未及的“私服”問題、分成費用問題、續約問題、代理許可權問題、“真假傳奇”的問題等等,都讓這場三方間的糾紛有著如起點小說一般的故事性,箇中的跌宕起伏,幾乎完美符合了大眾對“商戰”的想象。而隨著娛美德承認盛大具備《傳奇世界》的代理權,這些曾經引發過三方嚴重爭端的問題,都基本得到了解決。這個一團亂麻的故事,似乎有了個還算條理清晰的結尾——

解決了彼此之間爭端的幾位主角,開始平和融洽地進行接下來的合作。

2007年3月,盛大宣佈代理娛美德的新作《蒼天》。在《蒼天》的釋出會上,娛美德方面的發言,證明瞭他們也是絲毫不遜色於亞拓士的“四川非遺傳承人”——“盛大是中國最大最優秀的運營公司,而且我們之間有著長期而牢固的合作基礎,所以我們認為盛大是我們首選,也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簡直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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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17173《盛大宣佈代理Wemade網遊鉅製<蒼天>》

只是,這三方似乎都忘了“私服”問題給他們帶來的教訓。時代的進步會帶來的新的事物和新的利益,新的利益就會引發新的爭端——更遑論他們之間的矛盾從發生到激化再到解決,本就是透過利益交換的方式推進的。

2007年的和解協議看似解決了他們面對的所有問題,但那彷彿“坑”一般的“共同著作權”,以及這份“版權”所囊括的權利範圍等問題,在很多年後成為盛大和娛美德再起爭端的源頭。

今年上半年有一部改編自歷史真實事件的遊戲題材電影,叫做《俄羅斯方塊》。這部電影所還原的是20世紀80年代,英國鏡報、任天堂等多個主體之間爭奪《俄羅斯方塊》海外版權代理的事件。拋開影片中因虛構情節過多而導致政治懸疑味過重等問題,這部電影其實相當不錯地還原出了當年《俄羅斯方塊》版權爭奪中的一些細節。電影中,《俄羅斯方塊》的版權在多方博弈下被拆分為了街機版權、掌機版權、家用機版權,以及電腦遊戲版權,甚至還對家用機與電腦之間的區別進行了一番討論,男主角透過不斷地扣合同中的字眼發現了另一位代理商斯坦因在合同中針對版權定義下的圈套,並以此為跳板獲得了進一步與蘇聯人商討版權事宜的機會。

之所以在這裡提起這部電影,是因為電影中那些涉及版權細分、代理許可權的討論,幾乎能夠沒有任何障礙地平移到“傳奇”的版權糾紛中。在接下來的十幾年裡,盛大、亞拓士和娛美德便是在這上面一直爭論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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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盛大和娛美德和解後不久,網頁遊戲開始在國內逐漸流行並壯大,隨著2008年《開心農場》等現象級社交頁遊的出現,這種相較於客戶端遊戲更輕量、遊玩模式更方便的遊戲形式,開始受到更多玩家與遊戲廠商的青睞。

根據艾瑞諮詢釋出的《2007-2008年中國網頁遊戲行業發展報告》,2007年國內網頁遊戲玩家規模大約在250萬人。在報告中,艾瑞諮詢預測接下來的網頁遊戲玩家將以每年500萬人左右的速度增長,並在2010年達到2000萬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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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艾瑞諮詢

然而,後來的事實證明瞭艾瑞諮詢當初的預測有多麼保守。據2010年5月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釋出的《中國網頁遊戲市場研究報告》顯示,彼時國內的網頁遊戲玩家規模已經達到了1.05億人,相比三年前翻了四十多倍,這些玩家中絕大多數是《開心農場》《搶車位》等輕型社交遊戲的使用者。

除了《開心農場》這種現象級遊戲帶來的推動作用外,網頁遊戲玩家大幅度增長的主要原因,或許在於其恰好處於國內網際網路飛速發展的時間段。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釋出的第30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表示,從2008年開始到2012年,中國的網民人數以及網際網路普及率都有著一段平穩且快速的增長期。在2008年時,國內網民數量就已經達到了2.98億,網際網路普及率22.6%,而到了2012年的6月份,這個數字已經分別增長至5.38億和39.9%,在人數上有著接近80%的提升,普及率上更是近乎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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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第30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

而迅速增長的網民規模,又恰好與網頁遊戲最主要的商業模式——“買量”相契合。

“買量”模式相對很好理解,即透過廣告投放等方式“購買流量”。利用廣告吸引使用者點選進入遊戲,隨後將其迅速轉化為付費使用者,這種運營模式是網際網路高速發展過程中必然出現的副產品。因為,迅速擴增的網民數量對使用“買量”模式的遊戲來說,是一片巨大的尚未開發的藍海——只要遊戲找到足夠好的渠道以及使用正確的投放策略,那麼只需要付出極少的成本便能獲得高額的回報。

在時代的推動下,到2012年,月收入過億的頁遊已經超過了5款:騰訊的《七雄爭霸》、第七大道的《彈彈堂》和《神曲》、心動遊戲的《神仙道》,以及天神互動的《傲劍》。除了這些最為頭部的遊戲之外,月收入流水過千萬的頁遊在當年也是不計其數。

“遍地黃金”的狂潮,讓許多從事傳統行業的公司都紛紛投入到頁遊市場謀求轉型,比如大名鼎鼎的“三七互娛”,其前身從事的是汽車零配件製造與銷售行業,直到頁遊時代才強行轉型成遊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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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頭豹《二級市場研報:2020年三七互娛企業深度研究報告》

而對當時那批想要做頁遊的廠商來說,“傳奇”是個絕佳的題材。

頁遊的“買量”模式有著相當顯著的重渠道而輕質量的特徵,一款遊戲能否成功,看天看命看渠道,卻基本不怎麼看遊戲質量。故而,稍微極端一些的廠商,甚至會做出一款遊戲運營幾個月就停服,然後更換一些美術素材便重新將遊戲上架的“換皮”行為。而這,也是當下國內玩家對頁遊最嚴重的刻板印象來源。

但必須得承認,“傳奇”是相當適合這套模式的玩法模板——既有著曾經盛極一時帶來的“攻沙”情懷,也有著大批都已步入中年,具備頗高消費能力的潛在玩家群體。最重要的是,“傳奇”本身的玩法非常容易複製,服務情懷的成本相當低廉,市面上五花八門的“私服”,更是幫這些廠商想好了內容創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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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頁遊市場最火爆的年代裡,各式各樣的“傳奇”頁遊層出不窮,大有當年“私服”出現時的盛況,隨便一款“傳奇”頁遊都能開到一兩百組伺服器,像百度這樣的大渠道,從中能夠獲得的收益則更加誇張。2013年3月,百度獨家代理了一款名為《熱血戰紀》的“類傳奇”頁遊,遊戲上線後僅僅一個月,進入使用者便超過了350萬,刨去聯運的平臺,僅百度自身的官服都能做到一天新增一組伺服器,效果十分誇張。

然而,這份為“傳奇”注入的新生命力,卻與彼時的盛大沒什麼關係。當時的頁遊,基本沒有經過盛大的授權。到了2013年,盛大的主要營收來源仍然是《熱血傳奇》和《傳奇世界》的端遊,佔比超過40%。只不過,這兩款遊戲在持續運營了十年以上後,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營收下滑。如果不是《擴散性百萬亞瑟王》的成功,為盛大的手遊業務帶來了大量增長,盛大整個2013年的財報都不會太過好看。

或許是為瞭解決“傳奇”營收下滑的問題,盛大這時開始有意識地擴充“傳奇”IP的影響力。

先是在2013年底,盛大開始大規模進行維權行動,對市面上許多未經授權的“傳奇”頁遊發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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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優遊網

在後續的幾年中,盛大還不斷升級著維權行動的規模,打擊範圍包括手遊、頁遊和H5遊戲。據後世的採訪稱,有總計數千款遊戲在盛大的維權行動中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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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浪遊戲頻道《傳奇IP的維權之路 盛大遊戲堅決打擊侵權行徑》

而在維權之外,盛大還立刻著手了自己的正版“傳奇”授權工作。弔詭的是,第一批拿到盛大官方授權的公司,正是盛大第一波大範圍打擊“假傳奇”攻勢中被針對的百度和37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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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透過授權,盛大很快讓“傳奇”的營收能力再上一層樓。而在盛大的早期授權作品中,影響力最為龐大的,應當是與騰訊合作推出的,於2015年上線的《熱血傳奇》手機版。2015年8月初上線的《熱血傳奇》手遊,僅用一週便擠下了《夢幻西遊》坐了四個月的iOS暢銷榜榜首,運營半年後仍然能不斷登上前三,在營收方面給出了單日最高流水4600萬,月最高流水7億的驚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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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賈伯斯公佈iPhone4之後的第五年,《熱血傳奇》手機版證明瞭“傳奇”這個IP在移動端所具備的無限潛力。彼時的網際網路已經在大跨步地邁入智慧手機的時代,對在PC平臺已經逐漸觸碰到瓶頸的“傳奇”來說,這是個不容錯過的發展機會。

問題在於,不容錯過這個機會,不僅僅是盛大,還有娛美德。

根據娛美德2015年Q2至2016年Q3的財報資料,可以看出在當初“傳奇”的成功後,娛美德便一直沒有擺脫其對自身營收結構的影響——韓國國內的收入逐漸下滑,海外收入卻在不斷上升。到了2016年Q3季度,娛美德獲得的海外收入甚至是韓國國內收入的兩倍以上。這意味著雖然娛美德和盛大之間沒有明確的從屬關係,但從事實上來說,當時的娛美德就是靠著給盛大授權“傳奇”來養活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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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遊資網《娛美德財報解析:依賴海外業務與盛大遊戲難說再見》

作為一家主業為遊戲研發的公司,這種嚴重受制於人的境遇不是他們所期待的。因此,看到“傳奇”的IP授權在手遊市場有如此巨大的潛力後,他們顯然也希望從中分得更大的一塊蛋糕。而想分得這塊蛋糕,就必須從盛大手中收回維權、授權的權利。

娛美德的確就是這麼做的。2016年5月初,娛美德對外發布通知,單方面稱盛大網路、藍沙資訊科技,以及上海數龍科技——均為國內“傳奇”運營權相關的公司,在2009年與亞拓士和娛美德就“傳奇”授權進行了續約——所獲得的《熱血傳奇》維權、授權委託,已經在2015年9月28日到期。從通知釋出開始,娛美德將會自行在中國大陸地區進行“傳奇”的維權、授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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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這則通知引起了外界不小的反應。自2007年和解之後,這是娛美德第一次就“傳奇”的著作權問題公開將矛頭指向盛大。且一旦娛美德如其所言開始在國內進行維權,那麼國內的“傳奇”市場勢必會引發一些混亂。

而盛大也在隨後發表宣告,稱娛美德已不可撤銷地委託亞拓士在中國大陸地區行使其作為共同著作人權人的一切權利。而作為亞拓士的母公司,盛大遊戲從其處獲得的獨佔性運營權、維權權利等相關權利仍未到期。盛大指出,根據著作權法,娛美德無權在未獲得亞拓士協商同意的前提下,獨自行使與《熱血傳奇》相關的任何著作權行為。同時,盛大還譴責了近期娛美德在中國大陸四處兜售“傳奇”IP改編權的行為,稱其是對盛大獨佔性運營權的侵犯,也是對此前與亞拓士間代理協議的違約,如果娛美德繼續“執迷不悟”,那麼盛大將會採取法律手段。

但盛大的警告,絲毫沒有影響娛美德接下來的動作。

2016年6月底,娛美德宣佈將以300億韓元(當時約合1.7億人民幣)的價格,將《傳奇2》IP的手遊改編權出售給愷英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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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遊資網

這種完全無視盛大的舉措,讓娛美德和盛大這兩家公司闊別十幾年再度對簿公堂。然而,娛美德此舉實際上與當初私自將《傳奇3》給光通代理的做法,別無二致。按照著作權法,作為共同著作權人的娛美德不能在不告知對方的情況下,單方面將版權授予第三方。故而,在亞拓士7月29日向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提出訴前保全申請後,法院被在審查後裁定娛美德和愷英公司立即停止履行雙方於6月28日簽訂的授權許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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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娛美德在收到法院裁定後立刻選擇了複議。但很快,複議便被法院駁回。因為亞拓士提交的是保全申請,所以在雙方徹底解決版權爭端前,娛美德和愷英之間的協議將會一直被凍結。

然而出乎預料的是,此後亞拓士在韓國向首爾中央法院提出的對娛美德禁令(停止侵害傳奇IP共同著作權及預防請求權)申請,在10月6日被法院正式駁回。娛美德方面認為這是韓國法院支援了“娛美德有權單獨對第三方進行傳奇授權”的說法,說明瞭亞拓士阻撓娛美德授權給愷英屬於惡意妨礙。

在這一判決結果的支援下,娛美德有了更多的想法。在判決下達後不久,他們便繞開了此前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的禁令,與愷英的全資孫公司浙江歡遊網路再度簽訂了“傳奇”的授權協議,還將授權費用上漲到了500億韓元(約為2.84億人民幣)。

不僅如此,娛美德還想借此機會反訴亞拓士惡意妨礙他們在國內進行“傳奇”的IP授權,向首爾地方法院申請禁令,要求禁止亞拓士以新聞、傳單、網路、網際網路廣告等方式向第三方公佈或傳播“只有從亞拓士獲得授權者才能在中國境內開發並運營基於mir2(中文名:熱血傳奇)的手機遊戲或網頁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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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如果按照娛美德對前一次判決的解讀,那麼這次禁令應當能夠予以透過。但事實並非如此,韓國首爾地方法院同樣駁回了娛美德的禁令申請。

首爾地方法院前後兩次“各打五十大板”式的判決,其主要依據其實與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此前給出的裁定相同,即2004年娛美德和亞拓士簽署的和解協議中,並沒有專門對“雙方是否具備單獨向第三方授予《傳奇2》的二次開發的權利”進行過解釋,雙方的簽訂的協議中所描述的,僅僅在於授權代理運營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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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簡單來說,2004年的他們完全沒有預料到日後“改編授權”這類情況的出現。隨著頁遊和手遊時代的到來,時代的進步又一次讓他們之間的協議出現不可預知的漏洞。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他們開始為此你爭我奪。

而從這起跨越中韓兩國的多次法庭爭端中可以看出,娛美德和亞拓士雙方都在有意識地利用這個漏洞玩文字遊戲,他們非常清楚此前和解協議對“第三方改編權”的描述模糊,故而都在不斷主張自己擁有完整的獨立授權權利,甚至會為此過度解讀法院的判決,將其作為攻訐對方的武器。如娛美德便將首爾地方法院駁回亞拓士禁令的裁定,理解為對娛美德具備單獨授權第三方權利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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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在接下來的幾年間,亞拓士和娛美德雙方都基於自身的立場,進行了無數次法庭大戰。僅僅到2019年,相關訴訟的數量就達到了三十餘起,幾乎所有從娛美德和亞拓士拿到了“獨家授權”的公司,也被捲入到這場曠日持久的版權糾紛之中。而對雙方而言各自有勝有負的判決結果,則進一步讓這場亂戰變得波雲詭譎。

漫長的時間跨度加上錯綜複雜的多方訴訟,讓對這一段時間內的事件細節蒐證變得極為困難。此外,不得不提及的一點是,由於涉及這方面的資料,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來自雙方在判決後釋出的公告,亞拓士和娛美德都站在自身立場上,對相關判決結果進行有利於自身的解讀,以至於在有些時候,看雙方發言都會有他們才是勝利者的錯覺。這種如小孩吵架一般的樸素商戰模式,讓我在整理資料時遇上了從業以來最大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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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娛美德官方

幸運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有著幾個頗為重要的時間節點,讓其為這場版權糾紛錨定了發展的方向,讓我能夠據此進行對事件進行較為籠統的概述——讀者們若對此感興趣,可以從我的概述出發,去親眼見證一下當初的那份混亂。

盛大和娛美德之間爭端最重要的核心點之一,在於他們間的授權協議即將於2017年7月到期。一旦盛大失去這份代理協議,那麼這場版權糾紛他們自然就不戰而敗。彼時,關於盛大是否能夠續約有著諸多猜測,娛美德的強硬態度使得大家對盛大續約一事感到悲觀。

然而,正如十幾年前娛美德因為繞過亞拓士私自向國內公司授權而導致雙方矛盾升級一樣,亞拓士的應對方式,也和當年“背刺”娛美德的做法如出一轍。2017年6月30日,亞拓士和盛大聯合宣佈簽訂《續展協議》,正式完成了對《傳奇2》版權代理協議的續約,新的續約協議期限為8年。在這份協議的支援下,盛大再一次獲得了國內《傳奇2》的獨佔性運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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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這份《續展協議》顯然和娛美德一直以來在國內的“維權”行動,有相當程度上的衝突。若其生效,那麼娛美德便很難繼續堅持其“盛大沒有授權傳奇的權利”的論調。因此,娛美德很快便在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了藍沙公司(盛大方運營“傳奇”的子公司)和亞拓士。

在這起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娛美德還在進行著自己的授權維權行動。一方面,向上海時光科技、杭州九翎、上海遊光、星輝天拓、蘇州仙峰等公司授權開發《傳奇來了》《最傳奇》《烈焰龍城》等“傳奇”衍生遊戲;另一方面,則多次起訴包括紹興樂想、江西貪玩、三七互娛在內的一眾被盛大授權了的公司,稱其運營的遊戲對《熱血傳奇》構成侵權。

從2016年到2022年這段時間裡,娛美德都非常熱衷於利用各種訊息渠道,來營造一種局勢對他們來說一片大好的感覺,彷彿只差一步他們便能拿回盛大手中的代理權,成為國內唯一的“傳奇”授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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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娛美德官方微信公眾號

在對盛大授權公司的訴訟過程中,娛美德很巧妙地將《傳奇世界》拉進了戰圈,再次重提當年的論調,不斷向公眾高呼“《傳奇世界》是假傳奇,是抄襲‘真傳奇’的遊戲”。

雖然2007年與盛大和解時,娛美德承認了《傳奇世界》是盛大擁有獨立著作權的作品,也承諾此後不會再以《傳奇世界》侵權為由提起訴訟。但當年盛大和娛美德的和解協議中同樣沒有為後續時代發展留下視窗,娛美德在後續的法庭審理過程中不斷重申當年和解協議中,針對的僅有《傳奇世界》的端遊版本,頁遊和手遊版本並不在和解協議規定範圍內,故而盛大向第三方授權《傳奇世界》的頁遊或手遊改編,便涉嫌對《熱血傳奇》的侵權。

其中最為典型的案例是娛美德對三七互娛的兩次勝訴。

2018年12月28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判決三七互娛的《傳奇霸業》頁遊版構成對《熱血傳奇》著作權的侵犯,儘管三七互娛一再宣告遊戲所改編的是盛大的《傳奇世界》,但基於前文所述理由,法院仍裁定《傳奇霸業》頁遊版對《熱血傳奇》的侵權成立,三七互娛行為構成虛假宣傳事實,責令《傳奇霸業》頁遊版立即停止運營並關閉網頁——如果娛美德能夠繞過當初那份和解協議,那這個結果並不讓人感到意外。

2019年11月29日,三七互娛再次在《傳奇霸業》手遊版侵權《熱血傳奇》著作權一案中敗訴,上海普陀區人民法院同樣認為三七互娛行為構成虛假宣傳,侵犯《熱血傳奇》著作權。

恩怨情仇二十年,傳奇的版權之爭終於落幕

圖源:IPR DAILY中文網法律頻道

作為當時國內“類傳奇遊戲”最大的廠商之一,三七互娛的兩度敗訴的確讓娛美德在這場版權糾紛中獲得了許多優勢。

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娛美德還拿到了一次堪稱“大勝”的成果。

2019年12月20日,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在同一天內對與“傳奇”版權糾紛相關的四場訴訟都做出了一審判決,這四場判決分別為:

(1) 娛美德、傳奇IP訴亞拓士與藍沙簽訂的《熱血傳奇》“軟體許可協議”續展協議侵權案。

(2) 亞拓士訴傳奇IP(娛美德子公司)與杭州九翎簽訂的《傳奇來了》授權協議侵權案。

(3) 亞拓士訴娛美德與上海時光科技簽訂的《最傳奇》授權協議侵權案。

(4) 亞拓士訴娛美德與上海遊光簽訂的《新傳奇H5》授權協議侵權案。

而這四場判決,全都以娛美德方面勝訴告終。

恩怨情仇二十年,傳奇的版權之爭終於落幕

圖源:娛美德官方公眾號與2019年12月20日釋出文章《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同日宣判,4場訴訟娛美德勝訴》

不僅亞拓士對娛美德授權的幾家公司的侵權訴訟與賠償要求均被法院駁回,亞拓士與藍沙公司簽訂的《續展協議》,更是被法院判定為構成了對娛美德《熱血傳奇》相關權益的侵權。

這場娛美德的全面勝利,給他們帶來了異乎尋常的信心。在他們公眾號的文章裡,更是認為法院的這次判決,是明確了娛美德才是“傳奇”版權的真正歸屬,接下來的其他訴訟只需要花費時間走程式流程就能自然而然地獲勝,將這場判決稱之為是遊戲行業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進步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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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娛美德官方公眾號於2019年12月20日釋出文章《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同日宣判,4場訴訟娛美德勝訴》

然而,娛美德在這裡的敘述其實是有些片面的,尤其是在他們訴訟《續展協議》侵權的案件中。雖然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判定了亞拓士與藍沙公司構成對娛美德的侵權,但與此同時,法院也駁回了娛美德要求法院確認《續展協議》無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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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這一天宣佈的判決中,還有一起娛美德敗訴的訴訟沒有被娛美德放進文章中,即亞拓士訴娛美德、上海愷英簽訂的《傳奇移動遊戲和網頁遊戲授權許可合同》授權協議侵權案。這個雙方法庭大戰的導火索,在這次判決中仍是以娛美德敗訴告終。也就是說,娛美德以300億韓元出售給愷英“傳奇”改編權的授權協議,在這次判決後便徹底失效了。

單從娛美德一方的公告來看,其實頗有些藉著法庭的判決“扯虎皮拉大旗”的意思。

事實上,這幾年的法庭大戰中,的確並非娛美德一方在高歌猛進。甚至從總體來看,娛美德或許還處於劣勢——至少在國內的案件審理中,有不少對他們相當不利的判決。

被娛美德大肆宣揚的三七互娛,雖然在《傳奇霸業》上兩度敗訴,但在2019年11月底,娛美德訴三七互娛“屠龍破曉”侵犯著作權一案中,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後給出的判決卻是駁回娛美德所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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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遊戲智庫

關於藍沙與亞拓士之間簽訂的《續展協議》,在2018年1月23日,便被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為合法有效的協議。在娛美德訴《續展協議》侵權案中,請求法院確認其為無效協議的訴求之所以被駁回,也有支援這一裁定的意思——這點在該案的判決書中有所提及。此外,在2019年10月,娛美德向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也發起了相關的訴訟,結果同樣是以娛美德的所有訴求被駁回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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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63-2民事部判決書》

而娛美德一直主張的自己具備在中國獨立向第三方授予“傳奇”改編權的說法,在當時也因為兩份法庭的授權禁令而存疑。

2019年12月,因在未與亞拓士協商的前提下和深圳椰子公司、江西椰子公司簽訂“傳奇”相關改編授權協議,娛美德被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為侵犯亞拓士合法權益,並同意了亞拓士“禁止娛美德與傳奇IP在中國大陸地區向任何第三方進行授予‘傳奇’改編權的行為”的請求。同時,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也責令娛美德相關公司停止履行與椰子公司簽署的相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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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央廣網

2020年9月,娛美德試圖繞過禁令,透過“香港娛美德”來與深圳金豐星界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授權協議。在這種行為被發現後,娛美德便收到來自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同樣禁令,在禁令中還寫明瞭禁止包括“韓國娛美德公司”“株式會社傳奇IP”“娛美德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娛美德傳奇科技有限公司”在內的所有娛美德相關主體,在國內獨自授予第三方“傳奇”改編權的權利。

亞拓士和娛美德之間這場各執一詞、互有勝負的拉鋸戰,在當年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新的變化。彼時的“傳奇”早已發展成了一個有著相當多利益群體糾纏其中的“產業”,中韓雙方間無窮無盡的法律訴訟顯然給這個“產業”的運作和發展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當年那些牽扯其中的第三方企業,有不少險些淪為了亞拓士和娛美德版權戰爭的犧牲品。

曾經與娛美德一度成為合作伙伴的愷英網路,便是這次混亂當中受害最深的第三方之一。

2016年,愷英網路以子公司浙江歡遊的名義,與娛美德簽署了500億韓元的“傳奇”授權協議,以此來繞過此前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對他們第一份協議的凍結。然而在亞拓士再次起訴後,愷英網路和浙江歡遊希望同娛美德解除合作,結果娛美德卻因此直接向新加坡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下稱“ICC”)提出了發起了仲裁,向愷英網路索取高額賠償。到了2018年5月,這筆賠償費被娛美德提升至14.84億元。在接下來的2019年5月,這筆索賠則高達25億元。面對娛美德的高額索賠,愷英網路釋出公告稱娛美德完全是在濫用自身權利進行惡意訴訟。

同時,愷英網路方面還提到,除了索賠以外,娛美德還有以惡意訴訟的方式打擊公司股價,進而逼迫對方與其合作的嫌疑。在過往一年中,愷英網路的股價屢次大幅度下跌,均與娛美德起訴愷英網路的時間節點高度重合。愷英網路認為,這種做法是娛美德和“傳奇”IP在國內進行授權時,慣常使用的施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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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中國新聞網2019年5月10日報導《愷英網路回應娛美德和傳奇IP索賠:打擊投資者信心》

面臨娛美德惡意訴訟的,並不只有愷英網路自身。在2018年被愷英網路收購70%的浙江九翎,同樣是受害者之一。2017年,娛美德和浙江九翎簽訂了關於“傳奇”的H5遊戲授權改編協議,但在遊戲開發過程中,雙方產生糾紛後協議被迫終止。而後在亞拓士和娛美德的連番訴訟下,浙江九翎的判賠金額達到了22.9億人民幣。後來娛美德還主張,截止至2019年12月18日,九翎應向其支付最低保證金、月度分成款以及一次性獎勵金等,合計人民幣76.62億元。

面對子公司揹負的天價債務,愷英網路不得不在2020年9月15日以“1元”的價格將所持有的所有浙江九翎股權進行拋售。而當初為了購買這份股權,愷英網路付出的價格是10.64億元人民幣,可謂血本無歸。

從2016年起,盛大和娛美德雙方掀起的版權大戰,將全國範圍內大大小小數十家“傳奇”相關的公司都捲入其中。所有想從這個年營收超過300億的超級IP中分一杯羹的人,都因為幾位創造者的亂戰而如履薄冰。相較於盛大,國內各家遊戲廠商或許更不滿娛美德在訴訟上的激進態度,隨著雙方法庭大戰的越發推進,站在盛大一邊的企業也越來越多,在貪玩、愷英兩家國內最大的“傳奇”遊戲廠商加入後,盛大和娛美德之間的“勢力”對比,已經變得越來越懸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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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野馬財經《對賭解套,但愷英網路還沒填完<傳奇>IP的“坑”》

2019年12月23日,由世紀華通牽頭,多家企業聯合建立的“國民傳奇產業園”,在眾多相關單位與代表的見證下正式開園,這是目前為止國內唯一一個基於單一遊戲IP而建立的遊戲產業園,剛剛開園,便吸引了包括當時已經改名為盛趣遊戲的盛大、中手遊、三七互娛、椰子游戲等總計53家企業加入其中。用比較官方的口吻來形容,便是這個產業園的出現標誌著“傳奇”這個IP發展進入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根據官方的說法,國民傳奇產業園和國民傳奇產業聯盟的成立,能夠透過集中授權、集中訴訟來使“國民傳奇產業園”的IP授權工作產生“獨立排他性”的核心效益,雖然沒有明確指出目標,但娛美德這個名字,絕對在傳奇產業聯盟的針對名單上位於榜首。事實上,此後的部分“傳奇”相關糾紛中,國民傳奇產業聯盟的確多次作為主體出現在訴訟之中,此前所提及的李威威事件,便是其中較為著名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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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雖然缺乏足夠的報導來證明國民傳奇產業園的出現,對盛大和娛美德之間的版權糾紛案帶來了怎樣的影響,但為了整個產業的穩定發展,國民傳奇產業聯盟在雙方的版權訴訟中應當起到了相當積極的作用。

可以看見的事實是,在國民傳奇產業園開園一年多後,盛大對娛美德的版權糾紛案便被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在2021年12月24日,最高法對2019年12月20日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裁定的五個“傳奇”相關案件,給出了終審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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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了亞拓士對娛美德、愷英網路的侵權訴訟維持原判外,剩餘四起案件的初審裁定均被最高法撤銷。而這四起案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娛美德、傳奇IP訴亞拓士與藍沙簽訂的《熱血傳奇》“軟體許可協議”續展協議侵權案”。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最高法確認了亞拓士與藍沙資訊簽署的《續展協議》有效,藍沙資訊有權根據《續展協議》等相關授權協議的規定,繼續行使《熱血傳奇》著作權的相關權利。同時,最高法還認為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給出的《續展協議》侵權裁定有誤,在終審中確認了藍沙資訊和亞拓士簽訂的《續展協議》不構成侵權,無需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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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傳奇”版權產生糾紛以來,中國最高法第一次對相關的權利與效力作出終審裁決,隨著中國最高法對《續展協議》的認可,此時的盛趣遊戲基於《續展協議》從亞拓士處獲得的中國大陸獨佔性運營權,便有了極為堅硬的法律支援。

雖然在此之後,娛美德仍然沒有放棄在中國境內的維權與授權行動,但在最高法的判決下,相關的法律訴訟處理已然不會像過去那般麻煩。此時的娛美德已經很難如其最初的期望那樣,繞過盛大和亞拓士成為中國境內的一個獨立的“傳奇”IP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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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娛美德官方公眾號於2022年2月10日釋出文章《武漢中院判決|《雷霆霸業》侵權 | 娛美德成功維權》

或許是因為無法索取更多的權利,娛美德仍然沒能從當初那個營收結構嚴重依賴“傳奇”授權費的狀態中脫離出來。因此在最高法的判決宣佈後,娛美德與盛趣遊戲和亞拓士之間,開始有了和解的基礎。

在前不久的2023年7月27日於日本東京舉辦的“WebX東京國際論壇”上,娛美德CEO張賢國向媒體釋出了雙方和解的訊號:“正在進行的Mir2著作權訴訟與對方達成了共識。”

兩週後的8月9日,娛美德2023年Q2財報電話會上,張賢國進一步透露今後娛美德的中國方針有三個重點推進的方向:“Mir2(熱血傳奇)的授權、《MIR 4》(傳奇4)和《MIR M》(傳奇M)在中國發行,以及解決迄今以來的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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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ameLook

在張賢國兩度透露資訊後,世紀華通、亞拓士和娛美德都很快釋出了三方徹底和解,並就“傳奇”版權問題,簽署了最新的遊戲合作協議的訊息。在這份最新的合作協議中,世紀華通和亞拓士所能獲得的權利,也得到了遠比以往協議更為嚴謹的表述——“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可分授權的權利”,此處的“權利”被描述為“包括原版遊戲、衍生遊戲、服務工具、維權、衍生產品、虛擬產品,以及影視作品的權利”。

從2002年糾紛開始,幾度和解,幾度休戰,卻又最終走向最激烈的法庭對抗的“傳奇”版權大戰,在此時徹底落下了帷幕——至少,在他們簽訂的這份協議到期前,已經基本沒有了如此前那樣可供爭吵的空間。

恩怨情仇二十年,傳奇的版權之爭終於落幕

回顧這波雲詭譎的二十年,你會發現三方公司的爾虞我詐、你爭我奪間,最為有趣的地方在於他們之間的關係變化與矛盾激化,又不少並非完全出自他們的本意,而是在飛速發展的時代中意外產生的一些問題,比如“私服”,比如“手遊”。

今人看前人,難免會有一些關於if線的思考,當初那幾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如果知道日後無比的成功與時代的變遷,是否會讓事情有一些新的變化。不過,從他們各自的選擇中來看,各自的境遇和難填的欲壑或許終究導向不可避免的矛盾,野心勃勃的盛大與毫不掩飾其貪婪的娛美德,似乎從一開始便難有攜手的可能。

從故事的角度出發,他們的一次次合作、分裂、背叛又和解,固然為這個故事帶來精彩絕倫的峰迴路轉。但離開故事本身跌宕起伏的情節後,恐怕留下的感慨,只會剩下馬老師的那句經典名言——

“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某種程度上,你會發現他們之間的爭端,與他們一直不願意放手的“傳奇”,有著一定的對應——掠奪、侵佔、膨脹的慾望、立於人上的渴求、為利益至上的世界。

你若要站在客觀的角度來評判,這場跨度超過二十年,無論是涉及金額、涉及主體、訴訟規模都堪稱中國遊戲史之最的版權糾紛案件,見證了中國遊戲產業從蠻荒的網際網路時代,到頁遊蓬勃大發展,再到手遊擁有最大市場份額的現在,幾乎可以說是幫助我國遊戲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人員,從零開始建立了對相關案件的認知,帶來了大量可供參考的判例與經驗。僅從這一點出發,它的存在便有著相當的社會貢獻。

但僅僅回到這個各懷鬼胎的故事本身,你會發現箇中邏輯從始至終都相當簡單。

2004年,彼時的盛大董事長陳天橋在接受《中國經營報》的採訪時,說了一句話,基本能夠精闢地概括這一簡單邏輯——

“ACTOZ的李總想跟我談談,我就請他進來,他說陳總,我們所有糾紛的問題是你們賺錢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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