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精英》CT手槍局的裝備及手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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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CS比賽中,手槍局T與CT很不均衡:無論是1.6還是CS:S,T的手槍雖說傷害比較 小,但是GLOCK的傷害值與USP差不了多少,而且彈夾容量還比USP多出一些。所以我們經常看到CT的手雷滿天飛,在T群中炸開T卻沒死幾個,反倒是 T的GLOCK打得CT抬不起頭來(現在還有幾個T在手槍局不買防彈衣而買三雷的)。

本來如果一開局雙方什麼都不買+雙方槍法等其他前提一致的情況下,一定是CT佔優。但偏偏是手 槍局雙方都要買些什麼,這樣CT從情況佔優瞬間變成不佔優勢了。因為CT膽子都比較小,在T安下雷包後,其他處的CT回援,此時會出現三種情況:1、CT 被T全殲。2、CT全殲T後即便在無拆彈器的情況下依然能夠把雷包拆掉。3、CT全殲T,但時間對有拆彈器的CT來說是充足的,但對無拆彈器的CT來說是 不夠的。這樣出現情況3時,其餘CT只能選擇逃跑。如果CT在開局時買了防彈衣,那麼買了防彈衣的CT將會沒錢來買拆彈器,而且也缺少了“大規模殺傷性武 器”——手雷的支援,這樣會在殺傷力上大打折扣。

我們偉大的毛主席曾經說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CS中CT得這麼理解:儲存下來一個 人,反擊T的希望就大一些。要是CT全買了防彈衣,恰好還出現了情況3那就不合算了,那樣,防彈衣還不如不買;要是一個人買拆彈器,其他人買防彈衣呢?, 好是好,但是T在進攻時“一不小心”打死了CT呢?雖然,拆彈器還可以揀,然而我們都知道時間就是生命,尤其是現在一局的時間只有1分45秒,再加上T埋 上炸彈額外多出來35秒,那也只有2分20秒。假如,一名CT在揀到拆彈器前,T已放下雷包,從他的位置跑到拆彈器的位置假設只需要1秒,那麼他還有34 秒時間行動,再扣除5秒拆彈時間,留給他和他隊友的時間只有29秒。29秒對於步槍VS步槍的話是足夠的,但對於手槍局的雙方,而且交戰雙方都有防彈衣來 說,除非槍槍照腦袋去的,否則29秒解決戰鬥,根本就是奇蹟(不排斥這種可能性,只是說可能性太小)。

那麼,看到著許多人會問,你的設想是什麼樣的?我的設想就是AB兩點至少各一件防彈衣,穿防彈 衣的CT站位在T的預判主要進攻方向上,比如:DE_DUST2上B洞的B點出口處,那個位置就得有一個穿防彈衣的CT。倒不是說就在那傻呼呼的站著,但 是必須保證他在防守B點時,他是第一個接敵的,然後沒穿防彈衣買了拆彈器的CT再閃出來與前面的隊有殺傷T。A點也是如此。

兩個點的4個人就這麼樣了,最後的那一個人可以穿防彈衣,也可以買拆彈器,買拆彈器是為了以防萬一,買防彈衣是為了增加生存機會。

其他的我就不用多說了,因為意識、槍法等問題都被網友們發掘的差不多了,我最後想說的個人問題是手雷的應用。

手雷不僅可以應用為殺傷敵人、逼迫敵人後退從而為己方布好陣贏得時間。還有一用,不過事先聲 明:此招不可多用,只有到了緊急關頭,或敵方ECO局快要翻盤時才可使用。我們都知道手雷的殺傷力大,不穿甲時扔到點上時甚至可以一擊致命,即便敵方穿了 甲,炸不死他也得炸他個30~50,甚至30~70都有可能。所以,我們就要利用手雷的殺傷力。但是,如果想要往下看的同志們一定要挺住:在你發現整個地 圖你們方只剩你一個人,而且血也不多,對方還有3個人以上,那麼就不要猶豫了,掏出手雷,往自己腳下扔。CS中只設定了殺害隊友懲罰,而沒有自殺懲罰,所 以我們寧願自殺,也不能讓殺死自己獲得的300塊錢歸了敵人的某一個人,要知道,300塊可以買一枚手雷,可以把AK的子彈買齊,還富餘30塊錢,可以買一 個拆彈器+一個M4A1的彈夾還富餘40塊錢,可以買一枚閃光彈或煙霧彈還富餘100塊錢。所以,300塊錢是不能隨隨便便的給人的。但是這緊限於緊急關頭,不到萬不得已時最好不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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